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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江苏“淮安摄影第一案”开庭
信息来源:中新社      信息作者:     发布时间:2006-12-28 10:56

 

    12月26日下午,被称为“淮安摄影第一案”的原告许昌银,诉被告江苏盱眙县邮政局侵犯著作权案在江苏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因涉及赔偿、登报道歉等内容,双方在法庭上没有达成调解共识,法院将择日宣判。

      原告诉状上称,许昌银是盱眙县人,《香港摄影报》记者、中国摄影家协会江苏分会会员。2006年7月原告买了被告销售的《中国龙虾节》(2001-2006)邮册,发现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该邮册中刊登了他的38幅摄影作品。原告诉状上还称,被告曾在2004年未经原告许可,擅自使用原告摄影作品用于其出版的邮政明信片,后该纠纷经淮安市版权局协调解决,原告的3幅照片获得了3000元的赔偿。被告认为原告的图片是由别的部门授权使用,被告对原告没有侵权。中新社发 淮安曹政 摄


编辑:sh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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